第十九屆臺北文化獎獎勵重點為:「在文化生態研究與保存基礎下,致力於新舊融和,具創新作為,形塑城市新風貌,提升市民文化認同,貢獻卓著者。」
本(十九)屆文化獎獎勵對象,包括個人或團體,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10日(星期五)止,廣為受理各界推薦或自薦報名參選,受獎人參選表暨相關資料(1式2份)請於104年7月10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4樓西北區)詳情請洽本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gov.taipei/ 查詢或電洽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分機3521林和誼小姐。
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必要時經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每屆至多1人為原則,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文化獎(包括特別獎)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