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 起多項交通法規新制實施,為了保障民眾自身權益及提升行車安全,嘉義縣政府提出呼籲,請民眾務必遵守。
首先,抽菸族注意囉!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如果因持香菸,因而致影響周邊 (約3.5公尺範圍內) 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將會被處以 600元罰鍰。
其次,常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等道路之駕駛人要注意,為了提升上述快速道路交通安全,若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及輪胎胎紋深度不足1.6公厘規定情形,已由現行1,200 元罰鍰修改規定提高為重罰 3,000~6,000元,另外胎紋深度部分,若定檢未改善車輛監理單位可註銷牌照。
有鑑於常有駕駛人為求方便,占用車道併排停車,甚而導致車禍狀況,因此對於併 排停車之違規行為,也由 1,200元罰鍰規定修改為重罰 2,400 元。
常搭乘小黃(計程車)、營業大客車或租賃車的民眾,也有新規定要注意,若上述車輛駕駛人已善盡義務告知,而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罰乘客 1,500~3,000元。
而以往有未懸掛牌照車輛停放於路邊可能難以取締告發,修法後新規定就可以認定將無號牌車輛停放於路邊屬於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