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e點靈單元中,阿美族語單元主持人余文博特別專訪阿美族優秀人士汪信東以阿美語及國語向族人朋友說明,由行政院核定於7月1日起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請用路人提前了解新制內容,養成檢視車況、遵守法令的現代公民習慣,保障自身及他人「行的安全」,避免受罰而荷包失血。
本次新修訂重要交通法令內容如下:
一、使用被「吊註銷車牌」的車輛(無牌車、無效牌車或懸掛他車號牌者)占車位,即便停在合法停車格內,也將被吊離並拔牌,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1.6公厘)」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
四、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
處新臺幣600元罰鍰等新修正條文,提醒所有駕駛朋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