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執行職務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跟書記官,都會身穿法袍,法袍是黑色為主,但在衣服的領口一路到底,會有不同顏色的鑲邊,法官是藍色、檢察官是桃紅色、律師是白色、公設辯護人是綠色,書記官則沒有不同顏色的鑲邊。
法槌做什麼用呢?
在法庭上,大家最常注意到的,除了法袍之外,可能還有法槌。許多朋友可能會好奇,法槌是做什麼用的。依照司法院95年頒布了法槌使用要點,法槌的使用時機包括:
1. 宣示法庭之開閉及指揮訴訟。宣示開庭或繼續開庭時,先敲擊法槌後宣示之;宣示休庭或閉庭時,宣示後敲擊之。合議審判時,法槌之使用由審判長行之。
2. 法庭開庭時,遇有大聲交談、鼓掌、攝影、吸煙、飲食物品或其他類似之行為,法官或審判長為維持法庭秩序,得使用法槌,先敲擊法槌後宣示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或為必要之處分。
我想穿法袍、敲法槌,有機會嗎?
有的。台南孔廟對面的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也是司法博物館。當中就有一個展場,有提供成人跟小孩的法袍,包括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公設辯護人、律師跟法警,讓民眾變裝一下。在原本法庭改建的展場中,原本都是真的法庭,法台上也有真正的法槌。下次如果您有機會到台南,除了孔廟、赤崁樓這些景點外,也別忘了到司法博物館一遊。
為什麼舊台南地方法院是國定古蹟?
現在的台南地院跟地檢署是民國89年落成的,位在安平區的健康路三段,法院跟地檢署比鄰而居。在此之這的台南地院跟地檢署就是在孔廟附近,是在1912年建好啟用,迄今已經超過百年。舊台南地院原本是「馬兵營」遺址、明鄭時的軍營,名史家連雅堂先生故居。採取的是巴洛克風的建築,結構宏偉,與「總統府」、「國立台灣博物館」並列為日治時期臺灣三大經典建築。
旁聽開庭要注意什麼?
第一,旁聽的時候,要遵守審判長及其他在法庭執行職務人員所為有關維持法庭秩序之指示。
第二,未經審判長許可而攜帶攝影、錄影、錄音器材是不可以的。除非器材已經關閉電源,或是手機已經轉為震動、靜音模式。
第三,攜帶未滿10歲兒童,要經過審判長許可。
第四,不可以奇裝異服或衣履不整。
第五,進入法院前,要接受安全檢查,不能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
第六,不能在酒醉、吸毒、使用管制藥品、迷幻藥後旁聽。
第七,法官到庭、宣判時,要起立。
哪些行為不可以?
1. 不可以大聲交談、鼓掌、喧嘩。
2. 不可以向法庭攝影、錄影、錄音。
3. 不可以吸煙或吃喝。
4. 不可以批評、嘲笑或有其他類似之行為。
5. 不可以有妨害法庭秩序或不當之行為。
如果違反法庭秩序會怎樣?
依照法院組織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必要時得命看管至閉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