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圈房東遇到員工侵佔款項、竊盜物品,該怎麼辦?
刑法第320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6條規定: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 外送平台的外送員惡意毀損外送物品之法律責任?
刑法第354條規定: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57條規定:
第352條、第354條至第356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三、 店家遭收保護費,不從就被灑冥紙、砸店,該怎麼辦?
灑冥紙:刑法第309條規定:(告訴乃論)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砸店:故意毀損,依刑法第354條
四、 竊車賊砸破車窗竊車,該怎麼辦?
如果車子被偷走: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但亦可能為刑法第321條規定之情形: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1、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
2、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
3、攜帶兇器而犯之。
4、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
5、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
6、在車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砸破車窗,但未偷走車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嫌
五、雨衣大盜案件 (實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