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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森林~舉發盜伐有獎!

農委會完成森林保護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速核發獎金並簡化程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2年3月28日通過森林保護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民眾舉發盜伐案件,一經主管機關查獲人犯,立即發給5萬元以下之獎金,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依贓木贓額百分之十發給全部之獎金,最高將可領取3百萬元。(記者廖紫伶報導)

  林務局表示,本次修正之重點,第一,明定「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計畫」,補助經依法立案之社區40萬元以下經費;第二,加速發給時程,只要主管機關查獲人犯,立即發給5萬元以下之獎金,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再發給全部獎金,最高可領3百萬元;第三,簡化發放級距,一律以贓木贓額百分之十發給全部之獎金;第四,贓木運出利不及費者,以往僅能發給3萬元以下之獎金,修正為只要查獲人犯,一律以贓木贓額百分之十發給獎金,不問其贓木贓額高低或搬出是否利不及費。

  林務局說明,要澈底取締盜伐,尚須仰賴全民共同舉發山老鼠,此次修法後,已大幅縮短獎金發給之時程,希望能夠讓人民「有感」,並因此願意積極協助舉發、打擊不法;林務局也再次呼籲,林務局設有智慧型免付費24小時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請民眾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打電話舉發,讓全民共同維護森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