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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有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雇主或勞工朋友們如對就業歧視有相關疑義,歡迎來電洽詢,臺中市防制就業歧視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