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酒後駕車問題,在政府全面大力宣導下,雖然已經成為全民共識,但仍有不少「心存僥倖」的民眾,枉顧用路人的安全,挑戰「公權力」及警方執法的強度,最後還是要面臨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或是開單告發的命運。
最近氣溫驟降,販賣各式冬季食補的店家,生意「搶搶滾」,但是,因為食補大都需要加入米酒來提引藥力,才能發揮「藥效」,民眾在食用的過程中,「不知不覺」的酒精就在體內「發酵」;關山警察分局日前在鹿野鄉鹿野段執行擴大臨檢路檢勤務時,連續查獲兩位駕駛酒測值都超過0.3毫克,被警方以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而這2件酒後駕車案件,都是因為食用「食補食品」而超過酒測值,警方特別呼籲民眾,食用含酒類的食補食品千萬不要開車,以免還沒有補到身體,就已經先傷身、破財、傷心。
針對酒後駕車行為,警方的強力取締只是一種手段並不是目的,因為酒後要不要開車,決定權還是落在駕駛人本身,如果駕駛朋友不酒駕,警方雷厲風行的取締,根本就與你無關,警方取締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杜絕酒後駕車的行為,以維護所有用路人行的安全,避免無辜的第三人受到傷害及財物損失,我要再次呼籲族人朋友,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酒後千萬不要開車,以免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