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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聲宜蘭台與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辦理「稅務行動教室」!

當您遷移戶籍後,哪些稅捐優惠會受到影響?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稅務行動教室」於10月9日來到正聲宜蘭台辦理講習,正聲聽友參與踴躍。地方稅務局企劃服務科黃彗蘭股長以輕鬆有趣的方式進行稅務宣導。黃股長說,民眾遷移戶籍後,應該注意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稅捐優惠是否受影響。

  1. 使用牌照稅:民眾若有專供無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而且該車輛已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當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戶籍異動,不在同一戶籍時,自戶籍遷移日起就喪失該免徵資格,經稅務局通知後,一個月內仍未遷回者,則自戶籍遷出之日起補徵使用牌照稅。
  2. 地價稅:民眾若已享有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之土地,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遷移戶籍,導致無人在該地設立戶籍登記時,就喪失該項優惠稅率計徵地價稅權益。民眾需在戶籍遷出後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未申報者,除追補應納部分的稅款外,最高處以短匿稅額3倍的罰鍰。
  3. 土地增值稅:民眾若曾申辦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在5年列管期間內,當戶籍遷出未實際居住時,稅務局將追回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