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04月份  第661期之二 七年級生豆花妹千萬身價 專家教兩年購三千萬房產術七年級後段班的「豆花妹」蔡黃汝一夕爆紅,從月收入五千元到翻漲百倍,已有千萬存款,她希望兩年後可以買下三千萬房產,理財專家提出二八法則,能夠輕鬆達成的理財規劃。 文.洪佩玲 二○○八年對蔡黃汝的人生是一大轉捩點。原本在台灣故事館打工賣豆花,因PTT網友對她印象深刻,進而在PTT表特板發文,意外受到熱烈迴響,並戲稱她為「豆花妹」,在網友間口耳相傳,讓她從一個每月打工收入才五千元的素人宅女,變身成「宅男女神」。
省錢存錢高手 理財首要不負債憑著姣好的外貌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加上親切隨和不驕縱的態度,在眾多年輕新秀中格外引人注目,也讓她擁有一大群忠實粉絲,入行短短三年,年收入已經達到五百萬元以上,翻漲了百倍。 現在的豆花妹適當的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喜歡人家稱呼她蔡黃汝,不論是歌手、電玩廣告或活動代言,甚至音樂偶像劇《K歌情人夢》裡突破尺度演出的熱舞辣妹,或是電影《港都》中活潑外向的女孩,都能看到蔡黃汝不同以往的表現。 如今,她再次接拍電影《死愛面子》,在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取景,預計年底三地同步上映。 蔡黃汝有兩個姊姊、一個哥哥,她排行老么。父母就是一般的上班族,靠著省吃儉用養大四個小孩。其實家中根本不需要她去打工,但為了早點體驗人生,而且不想當伸手牌跟家人拿錢,卻也誤打誤撞改變了她的一生。 現在的豆花妹把工作當做人生很重大的事情,雖然才二十五歲,入行才三年,她對自己的未來規劃卻相當明確,也思考得很清楚。 要她談投資理財或許為時過早,但是談如何省錢及存錢,她絕對是箇中老手了,對她來說,理財準則第一條就是千萬不能負債,能用現金時盡量不用信用卡,「不讓銀行賺信用卡利息」,跟時下以信用卡擴張消費的年輕人,尤其是演藝圈的新人很不相同。 「沒有人能保證,明天是不是還可以繼續賺到錢。」蔡黃汝說,她對每一分支出,更堅持保守原則。「我買貴重的東西一定考慮再三,確定它有足夠的附加價值,才會下手。」問她至今買最貴的東西是什麼?她順勢拿起手中一副名牌眼鏡,「這副眼鏡要一萬多元,我猶豫很久才買的,好心疼喔!」
饅頭配湯 精簡生活較自在「我高中以前根本不知道何謂『百貨公司』,也不懂什麼叫『有錢』,到高中才知道有3C產品。」很難想像這些話是從年輕的蔡黃汝口中說出。事實上,從小住在新北市近郊泰山鄉的她,也不否認這副眼鏡是她入行後,經紀公司要求她身為藝人須有的配備,有些東西要用好一點的品質,她才忍痛花較多的錢買下犒賞自己。 印象中,好像藝人走紅前都會度過一段啃饅頭喝白開水的艱苦歲月,而蔡黃汝星運比一般人幸運,一入行就年收入達五百萬以上,如今身價更是千萬。但採訪過程看她津津有味的吃著饅頭配一碗7-11的速食湯頭,我問她:「這是你的晚餐?」她笑說:「吃饅頭便宜又可以吃飽,而且比較簡單方便啊!」 「難道不想花錢犒賞自己嗎?」她用著稚嫩且真誠的語氣笑說:「我買東西的機率不高,從小父母就很會省錢及存錢,耳濡目染下我也沒有花錢的習慣,到現在也一樣。」 「除了吃大餐,我沒有什麼衝動性消費過。」事實上,不論是成名前後,她都不改節省個性,未入行前每餐盡量控制在二百元以內,現在跟朋友去吃大餐,每個月也會節制不超過十次。
蔡黃汝精省三撇步撇步1:定期存錢 每月收入先存九成 其餘當生活費 年輕的蔡黃汝對人生、工作都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感,她選擇用保守的態度來面對理財。「在剛開始有錢的時候就做好準備。」她認為,先了解自己的能力、收入、消費習慣,再選擇適合的投資工具,「就不用擔心明天突然沒有錢。」 「我每月開銷不會超過十分之一收入。」蔡黃汝提到,父母的理財觀教育是「錢難賺」,從小灌輸她省錢及存錢的觀念,辛苦賺來的錢一定要存起來,東西要用到壞了才能再買新的,養成全家都很節省的習慣,「小時候我總覺得父親的金庫是百寶箱,他好會存錢喔!」也因為父親存錢的習慣,現在坐擁三間房子、一間店面,每月租金收入六位數,輕輕鬆鬆當個包租公。 因此,現在蔡黃汝每月收入扣除房租二萬二千元後,寄給媽媽的錢外,她規定自己每個月所有支出加起來不能超過一萬元,其餘的錢都存起來,儘管現在收入豐厚,但是她仍維持每月收入九成先存下來的習慣,以存款論身價,她人生第一桶金入行沒多久就達到了,看著存款數字逐日增加,也讓她心中踏實不少。 ※理財周刊661期更多精采文章: ◎封面故事>火熱520 千億銀彈引爆 ◎名人理財>七年級生豆花妹千萬身價 專家教兩年購三千萬房產術 ◎新股報導>南六5/7上市 朝高階毛利產品發展 ◎房市觀察>為何桃園房價三年漲65% ◎操盤手周記>聯發科第二季營運超熱 ◎股票期貨>矽品、群創偏多操作 ◎外匯/黃金走廊>黃金暴跌的背後意義 ◎CEO專訪>營建股王長虹 首次前進大陸投資 ◎解碼房市>高鐵下一個飆漲潛力區 台中烏日站急起直追 ◎基金風向球>資金力捧 日股還有上漲空間 ◎理財我最大>顧問師姜禮國 傳授超級店長祕訣 更多精采內容,請見《理財周刊》66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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